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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联邦议会'''(Einsen:''Bundesversammlung'')是[[埃森兰共和国|埃森兰共和国]]的立法机关,由'''国民院'''(Volksrat)与'''地域院'''(Landesrat)组成。会址位于[[青城市|青城]]联邦区。两院主持人职务在官方用语中统称'''会长'''(日常亦沿用「议长」俗称)。国民院议员任期五年,原则上与总统选举同届举行([[埃森兰宪法|宪法]]第二十条);选举细节见[[埃森兰选举法|《选举法》]]。 == 国民院 == 国民院为下院,议员总额 '''300 名''':含单一选区席位与全国比例代表席位,实行混合选举与「一制两票」(《选举法》第八章)。负责立法倡议、预算与国家重大人事同意权。 * '''会长''':[[张建国]](现任) 主要职权:通过法律、批准预算、对总理表示信任或提出建设性不信任案。若新任总理人选与总统不属同一政党,总统有权在任命前解散国民院(每届限一次,宪法第二十四条)。 == 地域院 == 地域院为上院,代表八大省与首都圈的联邦利益,各省名额按宪法分配,总席位约 '''70'''(示例)。 * '''会长''':[[安德里奇・克里夫森]](现任) 地域院在涉及省权、财政划分与边界调整等事项上拥有特别同意权;宪法修正案需两院特定多数通过。 == 立法程序(概要) == # 法案由国民院议员、地域院议员、国民议会所属委员会或政府提出 # 涉及国安、国防及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之法案优先提交'''地域院''';涉及民生、教育、社会保障及财政预算之法案优先提交'''国民院'''(宪法第二十二条) # 委员会审查与公开听证 # 两院分别通过;意见不一致时由'''调解委员会'''协商 # 涉及地方自治等事项须两院分别通过;普通法律案经协调不成的,国民院得以全体过半数再行通过(宪法第二十三条) # 总统签署并公布于联邦法律公报 # 法律修正案在公布或公投前须经'''立法院'''进行文字校对与法理一致性审查(宪法第四十一条) == 联邦大厦 == 联邦大厦建筑群位于青城共和国广场一侧,主建筑穹顶为首都天际线标志之一。 == 参见 == * [[埃森兰政府]] * [[埃森兰宪法]] * [[埃森兰选举法|选举法]] * [[周启安]]、[[提勒曼・利德]](国家行政首长) {{Navbox Einsenland}} [[Category:Government of Einsenland]] [[Category:Einsenland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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