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vernment of Einsenland
埃森兰政府在《基本秩序》框架下运作,政体为联邦制社会主义议会民主共和国。行政机关、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分立,八大省在文教、警务等领域享有自治权。
宪法基础
《基本秩序》确立:人民主权、法治国、联邦结构、基本权利保障、社会国原则与民主选举。
行政
总统
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,礼仪性职责为主,兼负部分宪法赋予的斡旋与签署权。现任 周启安(Chau Kai On)(架空)。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任期 | 6 年,可连任一次 |
| 官邸 | 共和国宫(青城) |
| 产生方式 | 联邦大会间接选举(与各州代表共同组成选举团,架空程序) |
总理与内阁
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,向国民院负责。现任 提勒曼·利德(Thilmann Ried)。执政党联盟以埃森兰劳动与共和联盟(ARUE)为核心。
内阁设内政、外交、财政、国防、司法、经济、教育、交通等部(名称可随设定细化)。
立法
联邦议会为两院制:国民院(Volksrat)与地域院(Landesrat)。详见议会条目。
司法
- 联邦宪法法院:合宪性审查
- 联邦最高法院:民事刑事最高审级
- 地方法院体系:各州法院与专业法院
政党
主要政党包括(架空示例):埃森兰劳动与共和联盟(ARUE)、人民保守党(VKP)、社会民主工人党(SDAP)、绿自由联盟(GLV)等;议席比例随大选更新。
联邦与省
八大省拥有议会与行政首长,详见行政区划。
参见
| 埃森兰共和国(Einsenland Republik) | |
|---|---|
| 总览 | 国家概览 • 历史 • 地理 • 人口 • 国旗与国徽 |
| 政治与法律 | 政府 • 宪法 • 议会 • 社会主义制度 • 行政区划 |
| 现行法律 | 选举法 • 国籍法 • 司法法 • 国家部门组织法 |
| 政界人物 | 总统 • 总理 • 国民院会长 • 地域院会长 |
| 社会与经济 | 经济 • 货币(埃森元) • 文化 • 教育 |
| 基础设施 | 交通 • 黄色国家铁路 • 铁路系统 • 国防 • 对外关系 |
| 主要城市 | 青城(首都) • 加里敦 • 埃森施塔特 • 施塔尔贝格 • 韦斯特莫尔 |